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 为提高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水平,切实掌握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运行情况,加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,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经研究,决定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已取得项目批文(特殊项目,不能及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)以及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均须上报建设计划。 二、报送时间:2009年12月20日之前。 三、报送程序:(一)申报材料打印版一式一份,与土地相关批文或项目批文复印件一并报送市建委开发处(地址:龙奥大厦F413房间)。电子版统一发送至sjwkfc@163.com,并以公司名称作为邮件主题。(二)项目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、土地出让合同或项目批文复印件,加盖企业公章。(三)本次集中上报后,新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效证件的项目,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效证件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建设计划。 四、有关要求: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重视这次上报工作,以认真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地上报本公司项目的运行情况,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,在上报表中未填写的项目,明年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权证明及预售许可证。 附件1:.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计划申报表 附件2:.2010年度拟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计划申报表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二○○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
(联系人:刘象云 联系电话:6660567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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